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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今年3月,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巡查结合实地检查,发现一家入网餐饮商户在网店内销售的标注主料为“牛肉、牛肉丸”的菜品,实际使用的是以鸡肉为主要配料的肉丸。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分析:公平诚信是市场经营的基本准则,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请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参考评价记录、有无堂食等信息,拒绝价格畸低的肉类食品,发现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上海市嘉定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典型案例(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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