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频道
政策法规  行业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国家政策 → 文章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3个国家质检中心的公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2/10 18:33:32 关注:36 评论: 我要投稿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3个国家质检中心的公告

2026年第8号

  为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动态管理,推动检验检测能力提质升级,根据国家质检中心有关管理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国家大中型电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3个国家质检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依托法人单位不得再以上述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开展任何业务活动。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2月9日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场述职述责述廉2026/2/9 9:15:21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市场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2026/2/5 19:09:17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暨警示教育会2026/2/5 9:01:1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2026/1/30 19:37:45
市场监管总局举办媒体开放日活动2026/1/30 8:59:09
山东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2026/1/28 8:40:08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