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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开展“年关守护”行动,严厉查处“两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苏仙区某烤牛肋条自助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5年10月24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苏仙区某烤牛肋条自助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操作间冷藏柜中存放的KINGZEST天禾榴莲酱(1袋,净含量:500克,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24年8月7日,保存方式:宜冷藏,置于阴凉干燥处,已拆封使用)、通顺芝麻调和酱(1瓶,净含量:3千克,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4年10月8日,已拆封使用)、李锦记锦珍叉烧酱(调味酱)(1瓶,净含量:3.7kg,保质期:一年,生产日期:2024年8月7日,已拆封使用)。上述3种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当事人开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年关将至,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民生餐饮领域严监管,倒逼餐饮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原料采购、储存、使用全流程管理。本案的查办,进一步织密民生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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