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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利路市场监管所开展春节前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集中约谈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1/27 10:26:52 关注:32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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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2026年春节前夕食品安全,进一步规范肉及肉制品市场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特别是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灌肠、腊肉等传统节令食品,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利路市场监管所坚持“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原则,组织召开节前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会,对辖区内从事肉类销售、加工及熟食制售的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行政指导和食品安全提醒,提前筑牢节日食品安全防线。
本次约谈坚持“预防为主、服务为先、规范引导”的工作理念,围绕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鲜肉、冷鲜肉、腌腊制品及灌肠类食品,重点就原料采购、加工条件、标签标识、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开展政策宣贯和风险提示,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守法经营、共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严把源头关,确保肉品来源可溯
会议强调,所有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核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库单据及相关资质文件,确保所采购的肉类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来源不明、“白板肉”或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坚决守好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
规范加工行为,严禁私自灌肠
针对部分群众对传统灌肠类食品的需求,会议特别提醒:灌肠属于肉制品加工行为,工艺复杂,涉及原料处理、搅拌、灌制、熟制或风干等多个环节,对加工环境、卫生条件、设备设施、人员健康及添加剂使用均有严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未纳入“三小”登记管理的,不得擅自从事肉制品加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无证照、无合规加工场所、无质量控制能力的情况下私自灌制、加工或对外销售灌肠类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相关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落实信息公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所有销售的肉制品,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示牌,明示产品名称、主要配料、加工(或包装)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条件及经营者信息,严禁虚假标注、模糊标注或不标注,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加强储存管理,严防变质风险
需冷藏冷冻保存的肉制品必须在规定温度条件下规范储存和陈列,定期检查产品状态,及时清理临近保质期或感官异常产品,严禁销售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储存不当的食品,防止因储存不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强化主体责任,推动主动合规
会上,监管人员向参会单位发放了《肉及肉制品经营食品安全告知书》,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非法加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行为。各经营单位现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不私自加工灌肠,不采购销售问题肉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下一步,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利路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节日期间巡查检查和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动态掌握辖区肉制品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
供稿: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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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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