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这份食品安全告知书请查收!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1/30 10:32:58 关注:26 评论: 我要投稿
|
|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健康权益,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现就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要求,告知如下:
1
严控材料关
选择资质合法、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的供货商,切实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详细的进货台账。严禁使用工业盐、亚硝酸盐、非食用原料、病因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贮存场所需配备有效防鼠、防虫、防尘设施。
2
严把加工制作过程关
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加工经营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
严把配送关
要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包装材料、容器和餐具,餐品出餐前必须加贴符合规范、一次性使用的“食安封签”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配送过程餐品包装不被随意打开,保障餐品完整性和安全性。
4
严把证照公示关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传真实、有效、清晰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原件或扫描件。证照载明的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主体业态(含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等信息必须与线下实体店实际情况一致。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网络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网络餐饮经营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社会责任,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特此告知。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德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