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灵宝市某生肉门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案
2025年3月21日,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西阎乡某生肉门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出售的鲜猪肉上未发现验讫章,不能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及肉制品合格证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涉案猪肉实施扣押,经调查,当事人长期从村里购买生猪自己屠宰后进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数额较大,涉嫌非法经营罪。该局于2025年4月2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案例二:陕州区某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驴肉食品案
2024年8月26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州区某驴肉汤店进行抽样检查,样品中检出马肉成分、未检出驴肉成分。经调查,当事人为降低经营成本,先后两次购进马肉加工冒充驴肉销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之规定,当事人构成了经营掺假掺杂驴肉的违法行为。2024年12月31日,该局依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义马市某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原材料加工食品案
2025年1月7日,义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单位初加工车间发现冷冻猪耳根(圈)30箱,已拆封三箱待加工;精制红茶鸭腿28箱,未拆封使用,上述食品原材料均已超过保质期。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案为鉴,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制售假劣肉制品的不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市局食品生产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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