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频道
产经·企业  曝 光 台  本网动态  畜牧舆情  
当前位置:首页曝 光 台违法失信 → 文章内容

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6/16 12:32:41 关注:89 评论: 我要投稿

  2025年,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灵宝市某生肉门店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品案

  2025年3月21日,灵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西阎乡某生肉门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出售的鲜猪肉上未发现验讫章,不能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及肉制品合格证明。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涉案猪肉实施扣押,经调查,当事人长期从村里购买生猪自己屠宰后进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数额较大,涉嫌非法经营罪。该局于2025年4月2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案例二:陕州区某餐饮店经营掺假掺杂驴肉食品案

  2024年8月26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陕州区某驴肉汤店进行抽样检查,样品中检出马肉成分、未检出驴肉成分。经调查,当事人为降低经营成本,先后两次购进马肉加工冒充驴肉销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之规定,当事人构成了经营掺假掺杂驴肉的违法行为。2024年12月31日,该局依照《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义马市某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超过保质期原材料加工食品案

  2025年1月7日,义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在该单位初加工车间发现冷冻猪耳根(圈)30箱,已拆封三箱待加工;精制红茶鸭腿28箱,未拆封使用,上述食品原材料均已超过保质期。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此,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案为鉴,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制售假劣肉制品的不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市局食品生产科     供稿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场监管微信号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天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私屠乱宰和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的公告2025/6/16 14:48:48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2025/6/16 12:33:04
兰州市城关区团结新村市场监管所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2025/6/15 21:19:20
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肉制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守护食品安全防线2025/6/15 21:14:31
赤峰市翁旗市场监管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检查2025/6/15 21:13:43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肉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集中约谈2025/6/14 9:48:09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咨询热线:13520072067  电子邮箱:cvonet@126.com  客服QQ:1048637528 肉类食品网客服QQ 肉类食品网

肉类食品网主办
版权所有 肉类食品网 Copyright©2000-2025 cvo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6015680号
公司名称:一米优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鑫隅三街11号院11号楼2层101-262 电话:010-65283357 1352007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