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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资、药品及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生态环境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6/4/11 15:34:38 关注:21 评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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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用药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张掖市公安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假冒伪劣农资、假劣药品,以及涉校园食品、网络餐饮、生态环境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行为;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产品、其他伪劣食品的行为。
2.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及化合物,对肉类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
3.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单位采购来源不明、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制售假冒牛羊肉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肉制品加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用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其他畜禽血假冒鸭血,使用“槽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畜禽养殖、冷链运输、农贸交易、加工等环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5.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未按规定查验检疫、品质检验证明,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
6.未经许可、备案的肉制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销售来源不明熟食、卤味等肉制品的行为;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冻品肉的行为。
7.其他涉及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校园食堂、周边餐饮、供餐单位在学生餐食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
2.向校园销售仿冒品牌食品、“三无”食品、不符合标准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
3.篡改食品保质期、使用非法原料加工、违规配送校园餐食等危害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的违法犯罪行为。
4.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5.其他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允许无证、证照不符商家入驻经营的行为。
2.网络餐饮商家线下加工场所卫生不达标,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餐食的行为。
3.网络餐饮配送环节未按规定保温保鲜、清洁,配送变质污染餐食,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的行为。
4.其他涉及网络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四)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兽药、饲料等农资产品的行为。
2.农资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有效成分不足,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的行为。
3.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产品,未按规定备案销售农资产品的行为。
4.其他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五)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线索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及原料的行为。
2.假冒知名药品品牌,篡改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回收过期药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行为。
3.无证无照经营药品,通过网络、黑作坊、流动摊贩等非法渠道销售药品的行为。
4.药店、诊所等销售假劣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经营过期变质药品的行为。
5.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化妆品,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的行为。
6.其他危害群众用药安全、涉及药品及美妆械消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线索
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行为。
2.非法采矿、采砂、取土,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农用地的行为。
3.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破坏古树名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行为。
4.非法猎捕、杀害、交易、运输、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
5.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公开征集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线索举报要求及方式
(一)线索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如实提供线索,尽可能详细说明涉案主体、时间、地点、具体行为,同时提供物证、书证、录音录像、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线索越详实,核查处置效率越高。
2.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实名举报线索优先核查、快速反馈。
3.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5.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
(二)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方式
110(24小时受理)
龙警官:?16609361266
李警官:?18193621369
张掖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延伸段城投写字楼3楼),邮编:734000。?
四、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群众举报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及假劣农资、商品等有效刑事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依法立案侦办并形成完整刑事案件的,结合案件涉案情节、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综合核定,每查实形成一起刑事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举报奖励:
1.线索已由公安机关自行摸排掌握、正在核查跟进的。
2.相关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纳入办案台账的。
3.同一线索已由其他群众先期举报并登记在册的。
4.无明确被举报对象、无具体违法事实与线索,仅主观猜测、空泛投诉的。
5.不属于本通告征集范围,超出监管职责权限,应向其他部门反映的。
6.举报内容为正常民事纠纷、消费争议,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
7.超过法定追责时效,或经核查无违法事实,不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生产消费和生活环境。
张掖市公安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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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张掖市公安局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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