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统股份:收购控股子公司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同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肉类食品网 http://www.meat360.cn 2025/11/11 15:00:01 关注:4333 评论: 我要投稿
|
|
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牧业”)、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牧业”)股东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产业基金”)签署了《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公司与省产业基金于2022年7月8日签署的《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中回购退出条款的约定,按收购部分股权所对应的省产业基金实缴出资额加上按每年4%单利计算的收购价格,分别以自有资金52,892,054.79元和105,715,726.03元收购其持有的东阳牧业12%的股权、华昇牧业12%的股权。《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华昇牧业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同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华统牧业有限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同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东阳牧业、华昇牧业部分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俭勇先生及其配偶刘云英女士、朱俭军先生及其配偶朱凤仙女士、公司副董事长朱凯先生(以下统称“保证人”)为协议项下回购退出的全部付款义务以及协议约定的其他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系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公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议案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与华昇牧业股东杭州恒晋汇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晋汇达”)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现金1,050万元(初始出资额的70%)收购恒晋汇达持有的华昇牧业1.875%的股权。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华昇牧业部分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东阳牧业的股权比例由70%提高至82%,持有华昇牧业的股权比例由68.125%提高至82%,东阳牧业、华昇牧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收购在公司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省产业基金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牧业、华昇牧业部分股权同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声明:本网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果转载文章涉嫌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联系进行删除,电话:13520072067。本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及作者。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
| 文章来源:公告 文章编辑:一米优讯 |
| 【进入社区】【进入专栏】【推荐朋友】【收藏此页】【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发表评论 (当前没有登录 [点击登录]) |
|
|
信息发布注意事项: 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查看详细]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二、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三、本网站不允许发布以下信息,网站编辑有权直接删除:[查看详细]
(一)、重复(恶意灌水)发布的信息; (二)、在本栏目内发布例如供求信息、代理招商、会展、求职招聘等含有广告宣传性质、不符合网站栏目的信息内容; (三)、与本网站主体定位不相关的信息等等。
四、本网站有权删除或锁定违反以上条款的会员账号以及该账号发布的所有信息。对情节恶劣的,本网将向相关机构举报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本网将对该会员账号永久封禁。由此给该会员带来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
|
|